(资料图)
长城微光(08286)发布公告,该公司接获联交所发出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的函件,联交所向该公司提出以下额外复牌指引: (iv) 刊发所有未发出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保留意见。
联交所可于适当情况下修订已发出的复牌指引及/或提供进一步指引。
此外,公司股份继续停牌。
标签:
Copyright © 2015-2022 亚太经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沪ICP备2020036824号-11 联系邮箱: 562 66 29@qq.com